报关单填制复核及错误排查
导语: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下面跟着小编来看看报关单填制复核及错误排查。
【知识准备】
报关单填制常见差错原因及情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不细致、责任心不强等主观原因引起差错
一报关单栏目数据填制不齐全
从对差错的统计来看,经常出现漏填的项目有备案号、合同号、许可证号、集装箱号、规格型号、征免性质等十多项。在填制时应该逐项填制,不能漏项。漏填项目是比较简单低级的失误,刚开始填制报关单时容易出现,随着填制技术的成熟及责任心的加强,会逐步减少此类差错。
二报关单栏目数据填制差错
由于工作不认真、马虎造成的填写错误,在报关单的任何栏目都可能发生,表现为数据错误、数字颠倒、字母颠倒、数据不符等,其中贸易方式、征免性质、数重量、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及运输方式、运费、保费、单价、总价、随附单证、许可证号等栏目错填的影响较大。例如:
1.币值差错。例如,日元错填成美元,如果数值较大,海关将视为重大统计差错,可能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可能引起处罚及降低企业管理类别。
2.通关单漏输号码位数或错附通关单。通关单数据已实现联网核查,数据对碰失败会造成退单,同时会计入企业差错。
3.集装箱号错误。箱号填制错误,将造成删改单,严重时进口无法提取货物,出口无法正常出运。
4.数量、总价等数值差错。数量、总价填制错误和币制填制错误一样,均可能引起处罚及降低企业管理类别。
二、专业技能不高、业务不熟练等客观原因引起差错
一报关单栏目概念不清楚造成的填制失误
在填制报关单前,报关人应熟练掌握《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内容,对每个栏目的含义界定要相当清楚,否则概念不清,内涵及外延不能区分,往往造成错填。
1.贸易方式错填。例如,外方赠送货物,应按“其他进出口免费”,代码为“3339”,但填制为“一般贸易”。
2.征免性质错填。征免性质和贸易方式、经营单位、备案号等有很严格的对应关系,填制的征免性质需和所填制的贸易方式匹配,如果概念不清,很容易填错。例如,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等利用投资总额外的自有资金,按照有关减免税政策进口的设备,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征免性质”栏时,应按“自有资金”填报,不能填报为“鼓励项目”。
3.许可证号错填。例如,错将自动进口许可证号填在许可证号栏。
4.随附单证错填。例如,将实行联网管理的和不实行联网管理的原产地证书号码均填报在本栏目。
5.杂费错填。对杂费的概念不清,分不清哪些费用属于杂费,哪些费用应在运费栏目填报。
6.进口口岸、出口口岸错填。这种情况多发生在转关货物,或者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转让的货物报关单的填制过程中。
7.装货港错填。在进口货物有转船的情况发生时,将装货港错填为境外起始发出的港口,按照规定,本栏目应按进El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填制。
8.原产国地区错填。如果进口货物有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经常造成原产国地区错填。
9.运输方式错填。填制错误多发生在无实际进出境货物于境内流转时,混淆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的代码。海关现行的特殊监管区域形式很多,如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港区等,在填报时注意区分区域不同,运输方式也不同。
二报关单栏目逻辑关系不对应造成的差错
例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分单填报时,各分项数值与发票总数值不符、报关单上的数值和许可证数值不符。
三、其他原因引起报关单填制差错
例如,预录入单位差错。录完单据申报前,已复核出差错并进行标记,但预录入单位人员未更改即发送申报数据。例如,企业的.加工贸易手册超期未核、手册超量等。进出口企业手册管理不完善,造成手册超期未核,或者某项商品进El超量,造成自动退单。另外,国家政策临时调整及电子口岸系统故障,也是报关单填制出现差错的原因。
报关单填制出现错误,会引起海关计税错误,影响海关贸易管制与准确统计;会因报关单的修改或撤销而增加工作量,延缓海关正常放行速度;会使委托人无法提取货物,舱单无法核销,不能签发收汇联和核销、退税联,无法办理付汇或退税手续;会记入报关企业差错,降低企业管理类别,等等。
复核报关单需要掌握国际货运及国际贸易相关知识、海关关于货物监管的相关管理规定、商品归类相关知识、报关单的填制规范及报关单各栏目的逻辑对应关系等。
【作业实施】
报关单常用复核方法如下。
一、相关栏目的逐项审核
根据货主提供的原始单据,针对报关单各栏目逐一与原始单据进行核对。这是报关单复核的最基本的方法,通过上述步骤,力争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二、根据贸易方式进行的逻辑审核
利用该种方法复核,必须首先保证贸易方式填制正确。在此前提下,根据贸易方式与报关单其他栏目的相互对应关系,快速验证相关栏目的填制是否正确。
例如,贸易方式为“外资设备物品”的进口货物,其“备案号”栏应填制为 Z字母开头的征免性质税证明编号,其“征免性质”栏目应正确填写“鼓励项目”等内容,其“征免性质”应填制为“特案”。
三、根据货物经营单位进行的逻辑审核
在货物进出口的国际贸易中,经常会发生委托代理进出口业务,通过检查经营单位和收发货单位填制的逻辑关系见表4—4—1,可快速查出差错。
四、通过监管证件与报关单相应栏目一致性进行的审核
根据货主提供的监管证件,对照报关单相关栏目进行一致性审核,一般包括:进/出口口岸、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商品名称、商品编码、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币值、总价等。如为“一批一证”的监管证件,要做到报关单项目与相应证件数据相符。
五、通过成交方式与运、保费逻辑关系进行的审核
进出口单据与相应的成交方式逻辑对应关系如表4—4—2所示。
复核人员可根据表4—4—2快速核实草单填制是否有误。
六、通过货物件数进行的逻辑审核
例如,报关单分单填报时,核实提货单、装箱单上所示件数与各报关单件数之和是否相等;报关单品名在两项以上的,核实货物总件数和分项件数之和是否相符。
七、通过货物毛净重进行的逻辑审核
例如,报关单分单填报时,提货单、装箱单上所示毛重与各报关单毛重之和是否相等;提货单、装箱单所示净重与各报关单净重之和是否相等;报关单品名在两项以上的,货物总净重与分项净重之和是否相符。
此外,还可通过对货物总价进行逻辑审核等方式进行复核。例如,报关单分单填报时,发票所示总价与各报关单总价之和是否相等;报关单品名在两项以上的,货物总价与报关单各分项总价之和是否相符,等等。
报关人员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制报关单草单及复核草单后,自行或交由报关现场的预录入公司进行终端录入,将报关单纸质数据输入系统,形成电子数据报关单待向海关申报。复核人员此时应认真核对复核后草单与待申报电子数据的一致性,确保录入内容无误。再次核对需提交的随附单证是否完备、齐全、有效后,正式向海关提交电子数据进行申报。报关单填制复核及错误排查应包含草单复核及预录入后待申报电子数据一致性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