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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树蛇图片(棕树叶编织蛇)

2022-12-03 01:15:00初中作文访问手机版780

本文有云课堂小编为大家带来 棕树蛇篇(一):2012日照中考语文试题(2)

  (二)阅读下面两段文言文,完成9~12题。   【甲】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选自《孟子》)[来源:学科网]   【乙】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①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②上犯禁,敢陵上犯禁③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选自《管子》)   【注释】①奚:疑问代词,相当于"何"。②陵:侵犯,这里是违抗的意思。③犯禁:触犯禁令。   9.解释下面句中加点词的意思。(4分)   ①委而去之()②域民不以封疆之界()   ③是以善为国者()④必先富民()   10.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2分)   A.池非不深也/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B.得道者多助/伐无道,诛暴秦   C.然后治之/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D.民富则安乡重家/然则何时而乐耶   11.把下面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4分)   ①寡助之至,亲戚畔之。   ②奚以知其然也?   12.理解填空。(3分)   两段选文都论述了治国之道,都强调了,【甲】文从的角度来论述,【乙】文则从的角度来论述。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17题。   ①当你在路边草地或自家庭院里发现一两只从未见过的甲虫时,你肯定不会感到惊讶。但在生物学家和生态学家们看来,这或许不是件寻常小事。专家们把这种原本生活在异国他乡、通过非自然途径迁移到新的生态环境中的"移民"称为"生物入侵者"--它们不仅会破坏某个地区原有的生态系统,而且还可能给人类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   ②在人类文明的早期,陆路和航海技术尚不发达,自然界中的生态平衡并没有受到太大破坏。在自然条件下,一颗蒲公英的种子可能随风飘荡几十千米后才会落地,如果各种条件适合,它会在那里生根、发芽、成长;山间溪水中的鱼虾可能随着水流游到大江大河中安家落户……凡此种种,都是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条件下缓慢进行的,时间和空间跨度都非常有限,因此不会造成生态系统的严重失衡。   ③如果一个物种在新的生存环境中不受同类的食物竞争以及天敌伤害等诸多因素制约,它很可能会无节制地繁衍。1988年,几只原本生活在欧洲大陆的斑贝(一种类似河蚌的软体动物)被一艘货船带到北美大陆。当时,这些混杂在仓底货物中的"偷渡者"并没有引起当地人的注意,它们被随便丢弃在五大湖附近的水域中。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这里竟成了斑贝的"天堂"。由于没有天敌的制约,斑贝的数量便急剧增加,五大湖内的疏水管道几乎全被它们"占领"了。到目前为止,人们为了清理和更换管道已耗资数十亿美元。来自亚洲的天牛和南美的红蚂蚁是另外两种困扰美国人的"入侵者",前者疯狂破坏芝加哥和纽约的树木,后者则专门叮咬人畜,传播疾病。   ④"生物入侵者"在给人类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对被入侵地的其他物种以及物种的多样性构成极大威胁。二战期间,棕树蛇随一艘军用货船落户关岛,这种栖息在树上的爬行动物专门捕食鸟类,偷袭鸟巢,吞食鸟蛋。从二战至今,关岛本地的11种鸟类中已有9种被棕树蛇赶尽杀绝,仅存的两种鸟类的数量也在与日俱减,随时有绝种的危险。一些生物学家在乘坐由关岛飞往夏威夷的飞机上曾先后6次看到棕树蛇的身影。他们警告说,夏威夷岛上没有任何可以扼制棕树蛇繁衍的天敌,一旦棕树蛇在夏威夷安家落户,该岛的鸟类将在劫难逃。(选自《生物入侵者》)   13.根据第①段的表述,给"生物入侵者"下一个定义。(3分)   14.第②段在选文中起什么作用?(3分)   15.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③~④段的主要内容。(2分)   16.选文主要运用了哪两种说明方法?试举一例说明其作用。(3分)   17.第③段画线句中的"到目前为止"能否去掉,为什么?(3分)   (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8~22题。   孤独的舞者   蒋智润   ①秋天,草地上一片寂静,萧瑟冷清。大地上积满了落叶,枯败的叶子蜷缩着,如一张张满是皱纹的脸疲倦地向上张望着。阳光下,小草儿如漂洗过的白银一般,浅黄浅黄的,迎着秋风簌簌作响。四下里静悄悄的,一切都显得无精打采的,凛冽干燥的寒风暗示着这个季节并不属于脆弱的生命。   ②然而,在绝望的阴影里似乎总是潜伏着那么一丝愉悦的惊喜。瞧去!不远处一只小小的蝴蝶,一身洁白,半透明的翅膀正不紧不慢地拍打着,宛若一朵飞舞着的雪花,细小的身子忽上忽下回旋跳跃着。一忽儿,轻轻地落在草叶尖上,吻一吻,旋即又飞走了。我想,它的内心该是被某种热切的渴望敦促着吧,孜孜以求,永不懈怠。   ③枯黄的草地在我眼里忽然变成一方广阔的舞台,舞台上,这只小小的蝴蝶正孤独地旋着舞演一场独角戏。没有灯光,没有音乐,没有观众,没有掌声,孤独的舞者只是默默地奉献着它最美丽的舞姿,舞姿里有忧伤的美丽,舞姿里有优雅的欢乐。舞啊……舞啊……所有的绝望,所有的欢乐,所有的痛楚都融进这绰约的舞姿里。整个世界停顿下来,默默地注视着,万籁俱寂,周遭的大自然也莞尔笑了。   ④一只小小的蝴蝶就这样征服了整个世界。夏日里,会有许许多多这样的蝴蝶,小小的,白白的,舞动在世界的每个角落,成群结队地飞过这个季节,不留下一丝痕迹。当花儿慢慢零落,生机勃勃的绿色也渐渐褪去,只留下孤零零的大地,光秃秃地裸露着,生命俱凋亡,仿佛干涸的生命之滩。夏日,兴旺茂盛的夏日,一天天远去了。这时,从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孤独的舞者悄然而至,开始享受它那姗姗来迟的短暂的生命。尽管,留给这个"不可理喻"的小生命的,并没有多少舒适与安慰,在这静默的季节里,它仍是这广漠舞台上唯一的主角。不知这小东西是否明白"美好东西的获得往往要做出巨大的牺牲"。代价的确是巨大的,秋天来临,日子一天天过去,寒冷一天天加剧,这一天天加剧的寒冷会无情地吞噬蝴蝶的生命。然而,重要的并不是生命的长度,而是其价值。   ⑤不要怕在人生的舞台上做一个孤独的舞者!有多少人,在各自的生活中终生扮演着平庸卑微的角色,却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的人生舞台?又有多少人,随波逐流,将自己独特的个性淹没在茫茫人海?舞步回旋,陌陌前路,何处蔷薇?而在世间的某个角落,一个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正默默地等待着属于她的那只蝴蝶。有一天,他们相遇,娇嫩的花骨朵儿便张开她的怀抱热情地迎接那久久等待的客人旋着舞步缓缓而来。   (选自《读者》)   18.从全文看,景物描写的作用是什么?(3分)   19.仔细阅读②③段,从外形、心态、行动三个方面说说这只蝴蝶的特点。(3分)   20.第③段画线句子中,用"忧伤"修饰"美丽"是否恰当?为什么?(3分)   21.结合文中"孤独的舞者"的特点,谈谈你对本文主旨的理解。(4分)   22.试指出本文运用的一种表现手法,并结合文章内容作简要分析。(4分)   得分评卷人   三、写作(50分)   23.自信原本就是一种美丽!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逆境还是顺境,无论是相貌平平还是帅气美丽……只要昂起头来,就会使你变得美丽!   请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悟,以"昂起头来真美"为题,写一篇文章。文体不限,不少于600字。

棕树蛇篇(二):回顾往事_750字

  我站在树下,看那一抹灿烂的阳光穿过密密麻麻的树叶,投射在石砖上。麻雀唧唧喳喳的在树上交流着,空气中弥漫着草木散发出的清新味。这让我想起在几年前,那美妙的回忆……   在云南西双版纳的自然森林公园里,我看到了一条巨大的蛇在饲养员的手里,一旁的游客好奇的和那条蛇合照。   天啊,这么大的蛇!我想起在家里看到的记录片上,那些危险凶猛的蛇类,于是我心中变怀着几分畏惧。   外婆家的田地里,我高兴的迈着大步往河边走去。可路上突然咻的一声,蹿出了一条棕黑色的小蛇,挡在我的脚边。这把我的魂儿都吓跑了,那蛇又梭过小路,往另一旁的草丛里去了。这以后,我便隐隐约约的对蛇有些害怕了。   就连小蛇都这么吓人,那眼前这条大蛇可还了得?谁知道它会不会凶狠的把一旁的游客吓个半死?可不知为什么,我心中却没有对它产生抵触的情绪,看它憨憨的和游人合影的样子,反而觉得它很可亲,和外婆家的那条蛇完全是不一样的。   一旁的妈妈看着那条蛇,觉得很新奇,推搡着我,说让我去和它合影。也不知是为什么,我居然答应了她。我可是很怕蛇的啊!看到那条大蛇嘶嘶的吐着蛇信,我心中隐隐有些害怕。   饲养员笑着对我说:“小姑娘,你不要怕,它看起来凶,其实很温顺呢。”说着,拍了拍那条大蛇笨重的脑袋,那条蛇仿佛听懂了一般,小小的如同绿豆般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   在饲养员的帮助下,我终于一手抓住蛇尾巴,一手抓着蛇脑袋。蛇类冰凉的鳞片贴着我的脖子和肩膀,我没有害怕,而是觉得这条大蛇很可爱。它给了我不一样的感受,我真心的非常喜欢它。我看着它,对它笑了笑。   从此以后,我便没有怕过蛇,因为那条可爱的大蛇。这让我意识到,其实任何物种,它们都有可爱的一面,何必去害怕它们呢?   听着麻雀们叽叽喳喳的多重奏,想起森林里的那条大蛇,我心中感受到一阵阵的愉悦。     初一:薛维怡

棕树蛇篇(三):大乌龟_250字

  我们家里养了一只大乌龟,它是棕褐色的,长着一个坚硬的外壳,它的身体有20厘米长,有14厘米宽,8厘米高,它的壳中间有13块五边形鳞片,周边有27块四边形鳞片,说明它有27岁了。它的头部长得像蛇一样,有着尖尖的嘴和一对黑黑的小眼睛,四只锋利爪子和一个小尾巴。   乌龟爬的非常慢,它抬起头来,张望一下四周,才开始爬行,一遇到人马上把头缩进壳里,他的样子非常可爱。   乌龟的主要食物是小鱼,当黄河边的渔民发现它的时候,它病得很厉害,在我们精心护理下它变得健康了,春天到了,我们准备把它送回到黄河里,让它快乐的生活。   

棕树蛇篇(四):[超新星初中组]大自然中的社会_1500字

  在原生态的大自然中,森林溪水,雪山碧岩,美景处处。但同时,其中也蕴含了无数深刻而又浅显的道理。   从林间,落叶满地,放眼望去,眼前出了绿还是绿,连棕黑色的树干上也缠满了嫩绿的枝蔓。然而,在一个毫无出众之处的粗大的树干上,一抹鲜绿却在缓缓而悄无声息地扭动。仔细看去,那赫然是一条浑身上下绿油油一片的蛇:尖尖的三角形的头,纹路精美的蛇鳞以及那毫不显眼而又鲜艳的颜色和细长顺滑的身躯,无一不彰显出一点——毒,致命的毒!这条毒蛇慢悠悠地向下爬动着。而不远处的一堆落叶下,一只灰扑扑的小老鼠正在探头探脑的四处窥探着这危机四伏的丛林。毒蛇依然不急不缓地爬动着,目标好像就是这只小老鼠。  “沙沙沙,沙沙沙“的声音隐隐传来,毒蛇越逼越近,老鼠也警觉地竖起了小脑袋,用发达的听觉去感受四周可能的危险。毒蛇停下了脚步,在离老鼠不远的位置上,它蜷起了身子。老鼠依然警觉,它又低下头来去看它安全的洞穴,好像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外出。它在犹豫后,又好像下定了决心,灵巧而又便捷的缩回了它安全舒适的洞穴。而旁边,观察已久的毒蛇也在确定小老鼠已经钻进洞穴的前提下,缓慢而从容无声地开始了活动。它在轻微的”沙沙“声中也钻进了老鼠那狭窄安逸的巢穴。很快,那里将发生一场血案……   大自然是如此的纯粹、不加掩饰,它总能以实例来教导给我们道理:哪怕你退缩了、退让了,别人也不一定会放过你。社会仍可能在将你逼至角落后,一口吞下。所以,有时你可以退,退一步海阔天空,但有时,退一步可能是万丈深渊。   在丛林的另一个角落,一只老迈的蜘蛛静静地趴在几片落叶上,他已经老得没有死可以吐也没有力气动了。它好像一截干枯的老树皮,随时可能彻底的泯灭了最后一丝生机。随后,一只蹦蹦跳跳的蚱蜢发现了这只老迈的蜘蛛,它灵桥而又带着一丝惊恐地飞快得跳离了此地。但蜘蛛一动不动,这只蚱蜢又带着一丝好奇回来了。它先是像挑衅一般的向前跳了两跳,但又急忙退了回来,似乎害怕蜘蛛突然又”活“过来,将他一举抓获一般。蜘蛛依然死寂,蚱蜢依然乐此不疲的在蜘蛛边上它确信蜘蛛够不到自己的地方跳来跳去。   渐渐地,蚱蜢的热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蜘蛛的死寂而熄灭了,它开始转移了注意力,它开始离蜘蛛越来越远了。这时,几只蚂蚁有条不紊的走过了这里,它们也注意到了这只蜘蛛。在一阵小小的停顿后,它们径直地走到了蜘蛛面前,在几只蚂蚁先后小心翼翼的探头探脑之后,蚂蚁似乎确信蜘蛛已经死了。它们爬上了蜘蛛的身子,但并没有搬起蜘蛛,它们便又放弃了,决定叫来大部队来搬运这份粮食以备库存。   蚂蚁走了,而一直看热闹的蚱蜢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它径直来到了蜘蛛的面前,在离蜘蛛不过几厘米的地方,它似乎被吓了一跳,被蜘蛛狰狞的面容。但随后它又回到了毫不拘束的样子,可能是因为它想起了面前的蜘蛛已经只剩下了一副无用的躯壳,它再也不能对蚱蜢构成什么危险了吧。但事实证明,这种想法仅仅只是它想象的而已。蜘蛛已经老迈不堪,但在离它这么近的地方依然不是什么好事——它一跃而起,扑到了惊慌失措而又反应不及的蚱蜢身上,蚱蜢试图像平常一样轻快的跳起来甩下紧紧抓着它的蜘蛛,但它失败了。它在地上挣扎,但蜘蛛死咬不放,蜘蛛用双锷钳住了蚱蜢的腰,不断用力钳紧,直到用尽了最后一分力。它杀死了蚱蜢,它歇息了一会。将消化液注入了那可能是他最后的一顿饭中,开始进食,并延续着他那即将腐朽的生命。   大自然又在教授我们以道理了:绝对不能小看有能力杀死你的敌人,那拍他已垂垂老朽。谨慎才是安全的保护神。     初二:项胤杰

棕树蛇篇(五):月光_3000字

  引子   你,踢蹬着你那四只无力的爪子,闭着眼睛,本能地寻找着你母亲的奶头,好不容易寻找到了,一含住就畅饮起来……你是一只的狼崽,在你的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二,你是最特别的一只,你的毛是银白色的,但这也就意味着你是一只狼,一只勇敢的狼,这是命中注定……   第一章遭到首领的厌恶   不知何时,你已经张开了你那海蓝色的眼睛,像海洋,像天空……可惜不会有狼注意你的眼睛。你的母亲紫罗兰欣喜地舔着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当目光落到你的毛发上的时候,眼中透露出恐惧,但还是轻轻的舔了你一下,你的兄弟姐妹中有棕色,有灰色的,但仅有你是白色的。狼很迷信,特别是哈克狼群,他们认为白色的狼是遭诅咒的,会给狼群带来厄运。   是时候带狼崽们去见首领了。母亲想。你的母亲领着你和兄弟姐妹从山洞走出来,直径走向首领哈克。当看到狼崽时,哈克平日的威严一扫而光,变得像位慈爱的父亲。狼崽们屁颠屁颠地向狼王跑去,争先恐后地蹭着哈克。“呦一一”哈克高兴的叫着。哈克一个一个的嗅着狼崽,当哈克见到你时,深邃的目光变得惊恐,变得凶恶,恶狠狠的朝你咆哮,张开血盆大口凶神恶煞的朝你咬去,你本能的躲开,发出奶声奶气的呜咽。这很委屈,你天生就长这样,不能怪你呀!首领怎么变的那么快呀!刚才还很温柔,现在就……你天真的想着。“嗷呜一一”母亲仗着自己是狼群里狼王最受宠爱的母狼,凄惨地为你求饶着。狼王轻蔑地呼了一口气,转身就走……   第二章你的兄弟姐妹   你的母亲生下了5只小狼崽,最小的也是最脆弱的小公狼一生下来就死了,剩下4只小狼崽。老大是公狼,因为是棕红色的,所以叫烈风。你是老二(公),你是银白色的,你的母亲给你起了个名字叫银魂。老三是母狼,是棕色的,叫月冥。幺女是灰色的,叫茉莉……   第三章真正的亲狼   你长大了,不再是那只嗷嗷待育的小奶狼,你的哥哥烈风已经跨入大公狼的队伍,你也差不多了。若不是身上那身银白色的皮毛,你会成为哈克狼群中最受欢迎最英俊最高大的公狼,可惜小母狼一见你就惊恐的躲开,“嗷嗷!”你别过来,我可不想倒霉!求求你了。你失望极了,心里很难受,狼也会伤心,你几乎快流泪了,不不,你不该流泪的……你知道你白色的皮毛被认为是遭到诅咒的,你一靠近哈克,狼王就会狠狠的张嘴朝你咬去,如果没有咬到的话,老狼王就会用尖利的爪子厌恶推开你,然后一甩蓬松的大尾巴扬长而去,每次都是虚惊一场,只是被咬掉一丛毛。公狼嘲讽你,母狼厌恶你,没有一只狼愿意靠近你……   除了母亲、哥哥烈风和妹妹茉莉。就连月冥也不喜欢你这个哥哥,不愿靠近你。但每次你被咬,带着失望回家后,母亲总是温柔地舔着你的伤口,哥哥也舔你的额头和耳朵表示安慰,妹妹用柔软脆弱的耳朵蹭你结实高大健壮温暖的身躯,嘴里发出“呜呜一一”的声音,那一刻,你觉得你有一种错觉:你成为了世上最幸福的狼……   第四章敬爱的母亲……去世------永远存在的伟大的母爱   你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母亲离开你的那一天。那一次狩猎,母亲被该死的驯鹿那致命的蹄子踢中了,很不幸,正中心脏……你忘不了:曾经对你那么温柔,从不嫌弃你白色皮毛的母亲现在无力地躺在地上,眼神那么恋恋不舍、含情脉脉,母亲直直地望着你,那眼神让你心碎,让你心痛……良久,母亲本无力睁开的眼睛睁的大大的,你知道,它走了……你舔着母亲的眼皮,不想母亲死不瞑目,然而,这个表情变成了永恒,母爱的证明,那是永恒般的刹那,母亲临死前还担心你身上那白色皮毛给你带来的麻烦……   你不停的用温暖的舌头舔着母亲早已冰冷的身体,良久,你抬起头望着繁星满天的天空,哀嗥起来,刺耳难叫,悲痛凄凉:   母亲啊母亲,   请您安心地走吧!   别再担心您的儿子,   我长大了!   安息吧!   您扭曲的身体和死不瞑目的表情已经说出了您的内心,说明了母爱,也证明了一切!   您的儿子已无所畏惧!   但我永远是您的小狼!   无论何时呵地!   作为您的儿子我真自豪!   啊!   母亲母亲!   你该安息!   ……   第五章致逝去的母爱   你准备守着母亲的遗体一夜,你抬头望着惨白的月亮,月光洒落在你和母亲身上,你的白毛似乎闪闪发光,那你没注意这些,你还沉浸在失去母亲的悲痛中,母亲的身体也散发出母性的光怀与母爱的光芒。你开始举起长长的吻,你绝望地闭上蓝色的双眼,对月亮呜咽般地哀嚎起来,直至冰冷的夜露湿透了你的毛发:   母亲!   请安心地走吧!   请安静的去那没有病痛的天堂!   我也不知道是否已经接受了您离去的事实!   但失去您的痛却将我永远地在震惊里,   您甘甜的乳计仍在我舌尖,   我又想起您温暖的胸膛,   紧紧将我搂在怀里,   当你躺在您的怀里,   多有安全感,没有危险,没有伤痛,没有冰冷,   什么也不用担心,   您永远不会背叛我,   您的心跳还在我的脑海、胸口、心中回响!   多么想再让您温柔地舔舔我的耳朵,   可惜也许没机会了,   这一别是永别吗?   不!   我们还会相见!   在天堂相遇……   母亲!   到那时候我们在天堂的小路上肩并肩的散步、小跑好吗……   母亲!   再见!   -----致逝去的母爱   第六章老哈克下台,大公狼疾风成为新狼王   今天,等待时机等待了很久的大公狼疾风成为了新狼酋。那只野心勃勃又狡猾的大公狼在大家饱餐了一顿鹿肉后,在草地上休息,毫无警戒心的时候,突然跳出来向老狼王宣战,老狼王双目圆瞪,震惊极了。虽说它早就做好了下台的准备,它知道它老了,老子连毛发都失去了光泽,力量正从它的爪掌缝、利齿间流去,但是这突如其来的挑战还是让它不知所措。哈克瞪着一双疑惑的双眼,仅愣了几秒就狼狈的向深山跑去。疾风的肌肉很发达,透露出雄性的魅力,而且这家伙还在生命的巅峰时期,凭着他这一把老骨头是不可能跟他硬拼的。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与其窝囊的在群里当个谁都能欺负的最低贱的草狼,还不如到深山中去过当孤狼的生活。哈克想。   “呦呦一一嗬一一”疾风欢呼着。众狼也跟着嗥起来。狼们一个接一个的向新狼王躺下,露出暴露脖颈,以示对新狼王的信赖与臣服,接着新狼王会舔舔它们的脖颈,这是狼族中新一代狼王产生后一定会举行的古老仪式。你虽然不服气,但是还是完成了仪式。说实话,你不喜欢这家伙,你与其他公狼一样,从小就立志想当狼王,所以你极不服气。   远处传来几声悲哀的嚎叫,你知道那是老哈克的叫声,他的好生活到此结束了……   第七章短命的疾风!   你真是越来越讨厌在疾风狼群(哦,现在疾风成为狼王,所以哈克狼群也要改名为疾风狼群了)的生活了,你最讨厌的是那个短命的疾风!一说起他来你就来气,每次想起他你就要咬牙切齿地用尖利的爪子磨起地面来,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马上冲出去咬它个灵魂出窍。每次你发怒的时候,总会吓到从地下小心翼翼探出头来的地鼠,地鼠一见你那庞大的身躯,吓得马上一头钻进地洞里面去……   这家伙真是让你反胃作呕。哈克还是狼王的时候,他对狼王阿谀奉承,唯恐马屁拍的不够好,狼的眼白面积很大,瞳孔很小,转起眼珠就几乎只剩眼白了,这家伙拍马屁时翻起白眼,头埋进爪子底下,顺从的趴在地上,不停的露出最容易攻击到的、脆弱的颈侧的动脉血管,让狼王舔他的动脉血管,表示对他的臣服,直到狼王不耐烦的悻悻地甩几下尾巴,他才退去。原来这阴险狡诈的家伙早有计划!现在他都变成另一副样子了!让你不得不怀疑他到底是不是同一只狼!现在它高傲得像位王子,如果有狼见到他走来没来得及或是慢了一点躲开让路,那就不得了了,他马上气得七窍生烟,好像被掘了祖坟一样生气,哦不不不,在狼族里没这一说法的,应该说是比明目张胆、天光化日下被抢了鲜嫩的羚羊肉,被侵犯了尊严,被鄙视,还生气,毛都直直竖了起来,“炸毛”了,身体好像膨胀了一倍,变成了一只巨狼,凶狠的朝那只狼咆哮。“嗷!”你的眼睛出问题了吗!没看见尊敬神圣的狼王,朝你走来吗?你竟然不懂得让道?!不想在我的狼群里待下去了吗!这家伙竟然会一直大吼骂到那只倒霉的狼瑟瑟发抖后,用尖牙利齿狠狠的咬那只狼几口后才解气,气呼呼的离去。那只倒霉的狼身上出现好几个血洞,谁让疾风是狼王呢,倒霉的狼愣头愣脑的站着,委屈的就像一只玩游戏玩输了的一只狼崽,天哪,比咬冤家咬仇狼还狠哪!不不不,咬仇狼他一定会更狠!听到那些夸张的形容词,你生气的都快“冒烟”了。你都为那些倒霉的狼打抱不平。如果有狼召集狼来打败那只该死的疾风的话,你一定自告奋勇去咬到他尾巴夹在两腿间,咬得他连狼爹都不认得!   都说狼们都随狼王,狼王怎么样,他的子民就会怎么样,狼王跟他的子民的性格是一模一样的。疾风刚当上狼王就这样残暴,当久了还怎么了得,如果狼都这样残酷、凶残……伟大的天狼星啊,你真是不敢往下想了……   第八章底线   你再也受不了了,残忍的恶狼疾风挑战了他的极限,触犯了你的底线。   这天,一只黄毛的公狼(姑且叫他黄毛公狼,传说中的狼里的路狼甲)见到了这一幕,准确的说是你和黄毛公狼看到:那只奴性十足、最低级的欧米茄努努竟蹑手蹑脚、贼兮兮地来到疾风身前,它“垂涎欲滴”,这家伙天生就有一种怪病,嘴巴永远合不上,那恶心的口涎永远在他嘴巴里,欲滴却未滴。努努的尾巴顺从地紧紧夹在两腿间(实际上这低等的东西每天都是这个状态),“谦卑”地露出动脉血管,嘴几乎全埋在泥土里面了,你甚至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呼吸的。良久,等到狼王不屑的瞥了他一眼后,表示默认他靠近,他才把嘴从泥土里抬起来,继续“卑微”地舔着狼王的毛发,家伙虽然长得丑陋,但也是有智商的,他想通过讨好狼王来提升自己在群里的地位,他实在是太低级了。谁知道,他的舌头刚碰到狼王,狼王却火冒三丈,受惊的跳了起来,好像遇到了什么不可思议,不得了的事情。“嗷!”我默认你靠近,也没有默认你可以给我舔毛啊!你这低级的东西还想给我舔毛,你配吗?!你是不想活了吗?!疾风开始张开大嘴朝他咬去,努努整只狼都愣了,眼睛瞪得很圆,这是自然反应啊,等他反应过来,已经被心狠毒辣的狼王连皮带肉咬下一大块,努努下意识地跳开,哀号着,呜咽着像一一只小狼般求饶,疾风却没有半点怜悯和同情,简直连一点反应也没有,明明大狼不记小狼过,但疾风这是往死里咬啊!你不是那种婆婆妈妈,感情脆弱的狼,你跟这种狼根本不沾边,你是被疾风气的,肌肉紧绷着,仿佛随时冲出去和短命的疾风拼命,争个你死我活,但理智还是控制住自己了……   你的底线是:谁也不能伤害你的亲狼。“让路事件”你忍了,努努的事你忍了,你忍了一次再一次,这次你再也不能忍了,疾风根本不讲理嘛!你再也不能让疾风这样嚣张下去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收拾完努努的疾风(你实在是不愿再用狼王来称呼他了,他不配当狼王!狼族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这么残暴的狼王!)还在生气,却突然感觉到有点饿,好像刚才的生气让他消瘦了。他突然看见烈风正准备把刚刚捕到的肉少得可怜的野兔给他的妹妹也是你妹妹茉莉吃,突然,不懂得怜香惜玉的疾风猛的撞翻了很强壮的没有他强壮的烈风,一下子把野兔抢了过来,看都没看烈风和茉莉一眼就狼吞虎咽起来,茉莉眼睁睁的看着肉本来就少的野兔被他吃着,眼神透露出悲伤,希望能分一杯羹,当野兔被吃得干干净净,一滴血也不剩的时候,茉莉朝天哀嚎一声后竟饿昏过去了(距离上一次狩猎已经好长时间了,茉莉身子虚弱,根本就抢不到多少肉,仅仅勉强吃了几口,烈风才抓了一只野兔给他的妹妹,可惜又被疾风抢走了……)。刚好看见这一幕的你再也忍无可忍了,一下子“飞”了出去,像离弦的箭,像脱缰的野马……一个白色的“闪电球”狠狠地撞在还沉浸在野兔的美味中的疾风强壮的身躯上,疾风没防备,被撞出好远。那是你。“咳咳!”疾风被飞扬的沙土呛到,不停的咳嗽。他终于缓过来,但你不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和时间,又咬了他一口。他晃了晃头,像是要把脑子里其他的事情都抛出去,他终于看见了……看见了努气冲冲,眼睛冒火,摆出攻击的姿势的你……大战一触即发,他飞奔过来,用坚硬的狼头打你一记漂亮的右勾拳,你咬它一口,他抓你一下,实力不分上下……极久极久,你和他身上都伤痕累累,你却准备停战了,即使打败他又怎样呢……就算你当上狼王又怎么样呢,整个狼群的狼都厌恶你,不知情的狼可能还以为你是个不自量力、鸡蛋碰石头的傻狼……你喘着气和他对视良久……终于停战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夜幕快降临了,夕阳西下,好一副美景。“呦呦”你柔声叫着,示意妹妹跟上你,不知道什么原因,疾风并没有因为你无理的条件而驱逐你,是你自己要离开的,你在这里生活不下去了,你要离群出走了,即使这是你出生也是成长的地方……身后传来哥哥烈风连绵不断的叫声,叫声里含有挽留的意思,你的心中涌起一阵暖流,是的,狼也会感动,但你去意已决……你踏着暮色,向远方走去……   第九章开始流浪生活一一偶遇哈克『曾经的荣誉』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岁月带走了曾经的美好回忆〗   远方传来的哥哥的嚎叫的声音越来越小,你甚至没有回头,直到你灵敏的耳朵再也听不见……但那叫声已让你刻骨铭心,它在山谷中回响,在你心中回响……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洒落在你苍白的脸上,你的脚步愈加愈坚定起来……   这已是你带着茉莉在深山流浪的第五天。你万万没想到,没想到你会遇到老哈克,他竟然还活着……那位曾经在你出生之前就已经当上狼王很久的狼。但关于狼王的一切,那曾经的荣誉,早已变为回忆,甚至再次当上狼王的希望早已破灭,化为泡影,现在代替他的已是那只暴戾的疾风……   杂乱不堪的皮毛,瘦得皮包骨头,骨瘦如柴,眼神里充满绝望和悲痛欲绝,如此沧桑的容貌,不是哈克,是何狼?那你迟迟不肯确信这眼前的一切,毕竟这来的太突然了,你没想到会再次遇见他一一哈克。那两腿动物的口中流传着一句话: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而狼却很不屑这一句话,狼更多的时候还是相信自己的耳朵和鼻子。现在你宁愿相信你的鼻子,气味是动物的身份证嘛。你开始耸动鼻子,作嗅闻状,让鼻子帮你确认真假。现在你终于相信了,千真万确,你眼前的这一匹狼就是老哈克。你愣头愣脑地打量着老哈克,他现在已经完全失去那副昔日狼王该有的样子了,和之前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你望着这只不知让你感动还是讨厌的狼,突然,你竟恍恍惚惚地从它身上看到了母亲的影子,你甩甩头,提醒自己:都过去了……看到你好像很开心似的,哈克竟然朝你摇了两下尾巴,“呦呦一一”他兴高采烈的朝你叫了两声,不知是向你打招呼,还是乞求食物。你脑子里一片空白,这一只狼曾经是最看不起你的啊……你有点纠葛,不知要不要回应他。“嗷一一”最后你还是出于“礼貌”(或许狼与狼之间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东西)回答他了。它就像一只狼崽突然变得活蹦乱跳……你倒吸一口冷气,目瞪口呆,这一点也不像哈克啊,所以他当狼王的时候……你轻叹一口气,是的,狼也会叹气,时间都过去那么久了,他也会变,变了很多……他竟像一个叫花子一般、厚脸皮的要起食物来了。你蓝色的瞳孔里透露出惊讶和震惊,你看到他灰色的眸子有一丝无助……你终于受不了了,转身就走,再也瞧不起他了,你歧视他,一只狼,一只当过狼王的公狼,一只孤僻而高傲的狼,不应该这么死皮赖脸的祈求食物,虽然你知道,这都是被生活逼的……   要想生存下去,就得不惜一切代价……   第十章坎坷的流浪生涯一一勇斗蟒蛇『与死神擦肩而过』(一)   〖当死神靠近你,你就靠近死亡,但死亡并不是狼生的结束,它只是生涯的完成。〗   你蜷着腿,身子缩成一团,突然,你睁开布满血丝的双眼,现在还是黎明破晓前的黑暗,你朝妹妹的方向望了望,可惜看不见,茉莉应该睡得很好吧,但你却不是,你几乎每次睡觉都辗转反侧,你又将头转回来,轻叹了一口气,回想往事:自打离开狼群后,你们每顿都吃不饱,最多混个半饥半饱。今天睡觉前,你听到那发狗瘟(狼最讨厌的是喜欢吃两腿动物嗟来之食而成为两腿动物“行尸走肉”的奴隶一一狗,他们没有自由,狼认为它们看到主人后那副尾巴摇得像螺旋桨一样,甜腻赋的样子非常恶心,让狼反胃,所以这句话也变成了狼最狠的脏话)的猫头鹰不停发出怪声,让本来就阴森的山洞增加了几分恐怖的气氛,弄的狼心惶惶的。而你现在还没到清晨,在狼嗥还没有打破黎明的宁静时,就醒了,这实在是反常,你甚至都预测到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饥肠辘辘的你带着茉莉出去打猎了,或许是你今天的运气不好,你连只兔子都没看见。你心烦意乱,这也就更嗅不到猎物的味道了,你几乎在不停的兜圈,茉莉也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你在河边喝水时,你通过清澈的河水,看见了自己的样子,已经过了那么久了啊……你已从那只嗷嗷待哺、懵懂无知、不懂事的小奶狼,为了一只高大英俊、成熟而老练的大公狼了……妹妹的惊嗥声打断了你的思绪,把你从幻想中拉回现实,你飞奔出去,你已经失去了母亲,你不愿再失去妹妹……   它,弯曲着脖子,眼睛闪着凶光,“咝一一”发出恐怖的声音,快速吐出鲜红的蛇芯子,那两个尖利的牙齿似乎泛着冷光……你的妹妹看见它就像躲避瘟神一样躲避它,猛地跳了起来,双方紧张的对峙着……你怔怔地看着它,吓出一舌头冷汗,你甚至听到了死神的召唤,它就是可怕的恶魔!不,是面目狰狞的死神!你的第一反应不是逃跑,而是去面对,如果你逃跑的话,那你就不是一只驰骋猎场大公狼,而是一只兔子!悲欢离合,你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了,你早已磨练出一颗独立坚强冰冷勇敢的狼心……你冷冷的望着它,你露出一口锋利、让草食动物不寒而栗的狼牙,“噜一一”从喉咙发出一连串刻毒的诅咒声,龇牙咧嘴地朝它咆哮,你的目光从来没有那么冰冷,你奔向它,准备进行一场厮杀……它弓着脖子的,身体呈S型,它的身体柔软而有韧性,突然,它冷不防的闪电般、旋风般的冲过来……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发狗瘟的!它一上来就使用它的绝招一一死亡缠绕!它用长长的身体把你五花大绑起来,你想从它死亡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来不及了!像突然念了魔咒似的,骤然,缠紧了!你的心顿时冷凉了半截。不!你要活下去!“活下去”在你心中回荡,你终于爆发出生命垂危、危在旦夕时的惊狼的力量。你死死地咬住蛇脖子,再也不松口!它越缠越紧,你也越咬越深,现在就靠你的毅力和耐力了。你头晕眼花,仿佛看不清东西了,你的眼前发黑,脑子一片空白,这,是要死了吗……终于,蟒蛇突然像一根烂草绳一样突然脱落下来,你也像坨烂泥巴一样瘫软下来,但是与蟒蛇不同的是,你,还活着。活着就好啊!你知道,你刚才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与死神擦肩而过了,但死神究竟没有夺走你的生命,或许上天觉得你这条性命还是有价值的,你差点就死了。你浑身发软,无力的躺在地上,猛喘着,咧嘴吐出舌头……你与茉莉风卷残云般地吃下,哦不,是吞下(怪不得有狼吞虎咽这个词,狼吃东西的速度比虎还快,排在虎的前面)鲜美的蟒蛇肉,你们很少能吃到这么饱。血腥味有可能会引来其他更强大的肉食动物,快点把食物吞进肚子里才是最安全的方法。这条短命的蟒蛇已经成为你的口中餐腹中食了。你感到疲惫,但同时也感到深深的满足感。你和妹妹小憩一会儿后,就准备回山洞了……   偏偏在回山洞的路上发生了一件让你忧心如焚的事情:那是一片灌木丛。天有不测风云,密密的灌木丛下面有着两腿动物放下的捕兽夹。你听见茉莉的哀嚎声后,马上飞奔过去,不管你多么累(心好累)。你赫然的见到了被捕兽夹夹住左前爪的妹妹,你抽动耳朵,听见远处两腿动物的吆喝声和他们的奴隶的狂吠声,翕动鼻翼,你闻到它们的味道。你急切的让妹妹停止嚎叫,妹妹的哀嚎声戛然而止。你焦躁不安的在原处兜圈,有几次都想咬下去,但是还是狠不下心来。一条狼命重要还是一只爪子重要,这恐怕是傻狼都会做的选择题。那吆喝声越来越近,你咬着牙,闭上眼睛,狠下心咬下去……你与妹妹飞奔回山洞,一开始妹妹还不习惯用三只爪子来跑步,后来就好一点了。两腿动物现在才赶到,看见并没有猎物,气恼得跺脚:“发酒瘟的!劳资刚才还听见狼叫声,狡猾的狼!咬掉爪子就给老子跑了!不!这怎么可能是狼!明明是狐狸精!简直就是狼精狼妖狼魔狼仙狼神狼圣狼鬼!”你竭尽全力的跑着,任由两腿动物满腔怒火地侮辱你、骂你……     初三:左言瞳

棕树蛇篇(六):狼王梦 第(7)章_3000字

  秋天像个流浪汉,穿过日曲卡雪山岔口,来到尕玛尔草原游荡。寒风吹来,草尖开始泛黄,枯落的树叶在天空飘来飞去。有一天半夜,突然降落一场清霜,把草原最后残存的一点绿色都清洗掉了。蛇、熊等冬眠动物急急忙忙寻找越冬的巢穴。鹿群和羊群变得更加小心谨慎,躲进草原深处,或藏身于僻静的山坳,轻易不再露面。对狼来说,觅食变得越来越困难了。出于一种生存的压力,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散居在草原四周的野狼便结束孤胆勇士的生涯,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形成强大的狼群。它们依靠群体智慧和群体力量,度过严酷的冬天。气候寒冷而又食物匮乏的冬天对野生动物来说,是一场灾难,狼也不例外。   当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赶到狼群聚集的臭水塘时,已有二三十条狼先它到达了。分别了大半年,狼群发生了许多变化。老狼甲甲和尼尼老死在草原上了;大公狼柯索在追捕一头牦牛时,不慎被牛角挑断了一条后腿,变成跛脚狼了。变化最大的还是那些年轻的母狼,几乎都有携带着狼崽而来,有的带三四只,有的带一二只,都和蓝魂儿差不多大小。   狼王洛戛也来了,正神气地主持着认亲仪式。这是狼群社会特有的仪式,每年深秋野狼化零为整时,凡新生的狼崽,乍到狼群,就要由母狼陪伴,领到狼王和每一匹成年狼的面前,互相嗅嗅对方的体味。对狼崽来说,是熟悉自己所从属的狼的大家庭,对狼王和成年狼来说,是认可大家庭的新成员。这样,将来分散后一旦在觅食时不期而遇,便不至于会发生家庭内的自相残杀。   狼王洛戛和它最亲密的伙伴古古蹲在水塘边,挺着胸脯,让十几只狼崽依次来嗅闻自己的体味。狼崽们显得战战兢兢,而洛戛却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姿势,伸出狼舌在狼崽们的额际象征性地舔一下。与其说是认亲仪式,毋宁说是狼王在接受小臣民的朝拜。狼也有贵贱之分。   轮到紫岚了。洛戛的狼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讥笑,耸动了一下身体,立刻,两条前肢和脖颈的交汇处,栗子般的肌腱一块块凸突出来,蜂腰猪臀,显得精悍而又壮实;那口尖利的牙齿,白里泛青,一望就知道能把最坚硬的花岗石都咬成齑粉;那双眼睛,放射出冷幽幽的光,显得格外傲慢。紫岚晓得,黑桑身前曾对洛戛的王位构成过威胁,洛戛嫉恨黑桑,并殃及紫岚,虽然黑桑已经死了,但死亡并没能消除这种刻骨的嫉恨。   唉,假如黑桑没暴死鬼谷,今天就不会是洛戛神气活现地主持认亲仪式了,那么它紫岚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扮演一个俯首帖耳的普通母狼的角色,而一定是和黑桑并肩而立成为众狼仰慕的狼后。紫岚心里一阵伤感。   它把蓝魂儿领到洛戛面前,当蓝魂儿的唇吻触及到洛戛的胸脯时,它看到洛戛的眼睛里闪过一抹迷惘,嘴角不自然地抽搐了一下。洛戛一定是在蓝魂儿身上看到了黑桑的影子,所以才会失态的,紫岚想。洛戛,你的眼光还很肤浅,蓝魂儿不但长相一半像黑桑,一半像紫岚,还继承了黑桑的灵魂呢。紫岚很是得意。   洛戛没像对待其它狼崽那样舔蓝魂儿的额际,而是举起前爪粗暴地将蓝魂儿推开了。   洛戛,你反常的举动暴露了你内心的空虚和紧张,反衬出蓝魂儿的潜在力量。洛戛,等到明年春天,翠绿的草叶再度泛黄时,你就要为你今天的粗暴和无礼付出沉重的代价,紫岚在心里这样想道。   狼群中最活跃的是那些幼狼们。当成年狼围歼猎物时,它们在一旁欢呼雀跃,呐喊助威;当狼群围着猎物聚餐时,它们从公狼的身边母狼的胯下挤进去,嗷嗷争夺。对这些幼狼们来说,这是它们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生活在大家庭里,好奇心压倒了陌生感。它们要熟悉狼群社会的生活方式和各种有形无形的规矩,熟悉狼的价值标准,并通过观察,学习父兄们猎取食物的高超技艺,为两年后离开母狼独立生活做好准备。   幼狼都是淘气而又好动的,免不了在玩耍或争食时发生摩擦和冲撞。   这天,狼群在草原捕获到一头郎帕寨牧民走散的黄牛。黄牛瘦骨嶙峋,身上没多少肉,对大大小小五十多匹饿狼来说,自然是僧多粥少,争抢得十分激烈。   紫岚抢到一块肋骨。   双毛和媚媚同那些幼狼一起,在成年狼的屁股后面悠转。捡食掉在地上的肉末和骨渣。   蓝魂儿不错,机灵地从正在独自享用牛心牛肝的洛戛身边挤进圈内,一口叼住一只血淋淋的牛腰。受到冒犯的洛戛愤怒地在蓝魂儿屁股上咬了一口。   挨一口咬换一只牛腰,这买卖并不亏本,紫岚想,朝蓝魂儿投去赞赏的眼光。   蓝魂儿顾不得疼痛,叼着牛腰拼命从狼圈的缝罅钻了出来。突然,一匹毛色棕黄正在狼圈外围捡食肉末和骨渣的幼狼猛扑上来,双爪卡住蓝魂儿的喉咙,横蛮地从蓝魂儿口中抢走了牛腰。   紫岚认得这匹幼狼,是母狼黄妮所生的狼儿,名叫黄犊,比蓝魂儿大三个月,身坯比蓝魂儿高出一大截。紫岚咬着牛肋骨,静观事态的发展。   蓝魂儿挨了咬好不容易弄来的牛腰被黄犊拦路劫走,自然愤慨,嚎叫一声追上去。黄犊并不逃避,气哼哼地张开嘴;黄犊的狼牙上那层稚嫩的乳黄色已经褪尽,白得耀眼,泛着成年公狼才有的冷光,眼睑间露出一副要一口咬死对方的凶相来。   蓝魂儿不由得停住了脚步,怔怔地望着身坯比自己高大爪牙比自己坚硬的黄犊,踯躅了一会,突然转身朝紫岚奔来。   呜——呜——蓝魂儿委屈地嗥叫着。   呜——呜——蓝魂儿用求助的眼光望着它。   紫岚明白,蓝魂儿是想让它去把牛腰夺回来。它轻而易举就能做到这一点的,黄犊绝不是它的对手,就算母狼黄妮来助战,它也不怕。狼儿受了委屈,做狼母的当然心疼。但它的理智克制了它要替蓝魂儿出出气的冲动。它不能这样去做,这样做等于害了蓝魂儿。   黄犊蹲在不远的草丛里,正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牛腰。   呜呜——蓝魂儿焦急地催促着。   紫岚像没听见似的端坐不动。   孩子,你遭受了强暴,遇到了委屈,妈妈理解你的心情,却很不欣赏你跑到妈妈身边来告状和求援的做法。你生活在狼群中,就不该幻想正常公平的生活秩序,就不能希冀在发生摩擦和冲撞后有谁会出来主持公道或仲裁是非。狼是没有上帝的,也没有人类社会的法律。狼只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强者就是法律,力量就是真理。你必须学会这一生存原则,才能在狼群中生存下去。   蓝魂儿并不理解紫岚的苦心,用责备的眼光望着紫岚,甚至用牙叼住紫岚的胸脯,使劲朝黄犊的方向拖曳。   紫岚从喉咙里憋出一声低沉的嚎叫,狠狠地在蓝魂儿脊背上咬了一口。   蓝魂儿惨叫一声,跳开了。   记住,这就是你愚蠢地想寻求公正和正义的结果!你想吃到美味可口的牛腰吗?那么,你就伸出你的爪张开你的牙,去拼去抢去厮杀!   这时,黄犊已经把牛腰囫囵吞进肚里去了。   蓝魂儿一定是饿坏了,也馋极了,望着紫岚嘴下的那块牛肋骨,抖抖索索走上前来,想分享一点。紫岚毫不客气地举起前爪一掌把它揍出两丈远。   没出息,你想永远躺在妈妈的怀里生活吗?   蓝魂儿遭受到双重委屈,眼里泛起一片晶莹的泪光。   哭是无用的表现,紫岚厌恶地想,狼是轻易不流泪的。只有人类和人类所豢养的狗才动辄流泪,用哭泣减轻自己的痛苦。   紫岚用极快的速度把牛肋骨吃了个干净,然后,瞪起阴森森的眼光望着蓝魂儿,既不上去劝慰,也不妥协让步。你既然无能,就活该挨饿。它要让蓝魂儿从小就记牢这一点,眼泪在狼群中是没有用处的,既不会减轻痛苦,也不会改变悲惨的处境。靠牙和爪得不到的东西,靠眼泪就更得不到。对狼来说,痛苦是不能用眼泪来发泄的,而要把痛苦埋在心底发酵,然后凝聚到牙和爪上去。   渐渐的,蓝魂儿眼眶里的泪水被怒火烧干了。这一夜,蓝魂儿是在饥饿和屈辱中度过的。   翌日下午,狼群在日曲卡雪山的山脚下捡到一头因难产而窒息的母岩羊。蓝魂儿捷足先登,抢到半块羊胎,巧极了,又被黄犊撞见。黄犊昨天已尝到过一次甜头了,此刻更肆无忌惮,扑上来就要抢夺蓝魂儿已到口的美食。   蓝魂儿似乎早有提防,扭腰闪开,扬起后蹄,在黄犊的右腰上猛蹬了一下。   黄犊吃了亏,凶狠地嚎叫一声,朝蓝魂儿又撕又咬,蓝魂儿毕竟比黄犊小三个月,年幼体弱,才斗了两个回合,半块腥膻的羊胎就被黄犊抢去了。   黄犊得意洋洋地衔起羊胎,想跑到清静的岩石背后去独自享用。这时蓝魂儿从地上翻爬起来,抖抖粘在身上的土屑和沙尘,望望阴沉着脸在一旁观战的紫岚,狼眼里泛起一道嗜血的野性的光芒。极度的饥饿,昨日的耻辱,狼母残酷的教训,终于使它提前成熟了,终于使它比同龄的幼狼都要早得多地爆发出全部潜在的狼性。它闷声不响地尾随着黄犊,猝不及防地跃到对手身上,朝黄犊的颈窝、耳朵和眼睑拼命噬咬。   这架势,已远远超出了淘气的幼狼们游戏式的打架斗殴。   黄犊也不是窝囊废,它自持身坯比蓝魂儿高大,扔下半块羊胎,朝蓝魂儿反扑。很快,它就把蓝魂儿压在地下了,在蓝魂儿的脊背上一连咬了三口,咬得狼毛飞旋,狼血漫流。   臭家伙,该认输了吧,该服气了吧。   黄犊从蓝魂儿身上跳下来,心想,蓝魂儿一定会拖着尾巴呜咽着逃走的。它想错了。它刚从蓝魂儿的身上跳下来,蓝魂儿猛地往前一蹿,一口咬住了它那根蓬松的棕黄色的尾巴。它扭转腰,反身咬住了蓝魂儿的右耳朵。   呜呜,黄犊在警告,快放掉我的尾巴,不然我就要咬下你的耳朵!   呜呜,黄犊在试图讲和,你放掉我的尾巴,我放掉你的耳朵。   一切均属徒劳。   咔嚓,黄犊的尾巴被蓝魂儿咬断了;嘎嗒,蓝魂儿的右耳被黄犊咬下来了。一个成了秃尾巴狼,一个成了独耳朵狼。   黄犊看到,蓝魂儿满头满脸都是血,一点没有要罢休的意思,神情极其可怕,龇牙咧嘴地又朝它冲将上来。黄犊虽然比蓝魂儿大几个月,到底还是匹幼狼,年幼无知,没经历过这个阵势,没有生死拼搏的心理准备。显然,今天除非把蓝魂儿咬死了,才能得到半块羊胎;自己果真有这点力量把蓝魂儿咬死吗?会不会两败俱伤同归于尽呢?黄犊虽然表面上还占着上风,但精神却处于颓势。真的,为了区区半块羊胎,犯得着去拼个你死我活吗?它动摇了,就在蓝魂儿爪子即将落到它身上的时候,它转身落荒而逃。   蓝魂儿得意地叼起地上的半块羊胎,大口咀嚼起来。羊胎糯滑而爽口,味道好极了。   紫岚把一只吃剩一半的羊腿送到蓝魂儿面前,这是对勇敢者的嘉奖。   蓝魂儿毫不客气地把羊胎和羊腿统统吃光。它已经领悟到了生活的真谛。       初一:sorry2014

棕树蛇篇(七):感谢修车工_700字

  有一个人,我永远也忘不了。一天,我骑着自行车独自回家时,只听车尾“咔嚓”一声,我心中一种不祥之感油然而生。果然,车链像死蛇一般躺在地上——脱链了,没办法我只好推着自行车回家,可是事情可不如我愿,很快乌云挡住了太阳,看来马上就要下一场雷阵雨了,这可怎么办?这时一位眼尖的修车店店主看见了我,他走了过来热情地问我:“小姑娘,怎么推着车走啊?”我无奈地说:“我的车脱链了,只好推车走。”   在说话的同时,我打量着他:他大约三十来岁,头发棕黑,眼睛里闪烁着自信的目光,脸偏黑但是牙齿却是白的,手上沾满了黑色的机油。   他一听我的车子脱链了,二话不说就搬去我的自行车,朝店里走去,我不想不让他修,自己推回家,但他却热情地对我说:“我帮你修修吧。”我还没有张嘴,他就开始修理了,只见他把链子一搭,手把脚踏一转,链子就上去了,他修完后,在裤子上擦了擦手,热情地说:“小姑娘快走吧!在不走就要挨淋了,小心淋成落汤鸡。”我支支吾吾地对他说:“叔叔……我……我没带钱,就为这事不走?”叔叔要不然我把手表押在你这儿,明天再来交钱了。”只见他爽朗一笑:“不用了,快走吧,不然就真的淋成落汤鸡了。”   他看了看天,果然天已经变得阴沉了,不远处还传来雷声,看样子,不久就会有场雷阵雨了。   我只好匆匆地到了谢,赶回了家。   第二天一早,我又感到了那家修车店门口,却找不到那人了,店里的其他人说:“他刚出去了。”我只好留下了钱,请别人帮我转交给他。   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事我早已忘记,但我却忘不了曾经帮助过我的人——修车工。       山东淄博张店区科苑小学五年级:love九月天

棕树蛇篇(八):端午节的味道_900字

  夏季最期待的节日就是端午节了,看着那三角形状的粽子,就直馋人;闻着艾草淡淡的香味,却也沁人心脾,划龙舟,赶鸭子,都是我最喜欢的节日娱乐。雄黄酒的传奇故事,熏苍术的祝福,无不透露着节日的喜庆。   端午节吃粽子是从古传承至今的一个重要习俗。包粽子主要是用荷塘边盛产的嫩芦苇叶,也有用竹叶的,都统称为粽叶。粽子的传统形状一般都是三角形的,人们都会根据粽馅为粽子命名,全是糯米的叫糯米粽;糯米里掺合小豆的叫豆棕;掺枣子的是枣棕。在很久以前的考试当中,家长大多都会给孩子包几个枣棕带上,因为枣棕又叫“早中”。剥开那层墨绿的外衣,露出里面雪白的米肉,甜糯的香味,早已将我的馋虫勾起来了。甜糯的粽子,这是端午节味道。   端午节在门上挂艾叶,蒿草,白芷等植物,也是端午节的一个传统习俗艾叶、蒿草、白芷都是属于中药的。先煮两个鸡蛋,等鸡蛋煮好以后,从中间剥开蛋白,取出蛋黄,在原本蛋黄的位置放入用艾草或蒿草包住一件银饰品,合上鸡蛋,用纱布包住,塞到嘴里,可以驱寒、治咳嗽。艾叶,蒿草的清香是端午节的味道。   赛龙舟也是端午节的重要习俗之一。相传起源于古时楚国人因舍不得贤臣屈原投河死去,许多人划船追赶拯救以后,每年五月初五划龙船以纪念之;借划龙舟驱散江中之鱼,以免鱼吃掉屈原的身体。在我的家乡每年都会举行赛龙舟比赛,还会在江面放置许多鸭子,几个龙舟队伍相互竞争,那个队伍抓到的鸭子多,那个队伍就获胜。每年,我都会站在江边,看着江面上龙舟队伍的奋勇激进,看着他们的比赛。龙舟对屈原的纪念,这是端午节的味道。   传授屈原投江之后,屈原家乡的人们为了不让蛟龙吃掉屈原的遗体,纷纷把粽子、咸蛋抛入江中。一位老医生拿来一坛雄黄酒倒入江中,说是可以药晕蛟龙,保护屈原。一会儿,水面果真浮起一条蛟龙。于是,人们把这条蛟龙扯上岸,抽其筋,剥其皮,之后又把龙筋缠在孩子们的手腕和脖子上,再用雄黄酒抹七窍,以为这样便可以使孩子们免受虫蛇伤害。薰苍术是端午节的传统习俗活动之一,就是民间传统用苍术消毒空气;将天然的苍术捆绑在一起,燃烧后产生的薄烟,不仅会散发出清香,还可以驱赶蚊虫,令人神清气爽。雄黄的传奇,薰苍术的祝福,这是端午节的味道。   千年的传统延续至今,每一样习俗都被传承,端午节的味道也被记忆。甜糯的粽子;奋勇激进的赛龙舟;清香的艾草;传奇的雄黄;神奇的薰苍术。这都是我记忆中端午节的味道。

棕树蛇篇(九):苍天(第一卷)冥荒之林(第三章)斧,碎天_2000字

  茫茫丛林——   林涛滚滚,兽鸣阵阵,冥荒之森之上,万里无云,一片罕见的晴天。   不过南宫渺炎可没那个闲心,习惯性躲在巨木顶上,南宫渺炎边感叹着视力真好边观察下方。   如果没听错,那是人声。   依着先天之体的金身之力,就不会听错。   也就是——人!   南宫渺炎十三岁穿越,眼看十四岁少年礼要自己过了,就恍然间冒出几个人声。   那叫一个感动啊。   金色弥漫在双瞳之间,先天之眼启用。   突然,一个意志冒了出来,南宫渺炎感到空间诡异的一个扭曲,意识双重,其中一个进入了识海,看到了一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帅哥,只不过脸色苍白。   “小南。”南宫渺炎打了个招呼,“又出来透气了?”   无聊了将近一年,南宫渺炎早已和自己结成了兄弟,虽说南宫渺炎并没有同意……   南宫渺炎苍白的脸庞上,金色的瞳闪烁,看到了南宫渺炎看到的东西。   南宫渺炎刚开始感到这种状态十分奇怪,明明意识在看外面,却仍能看到自己识海中的景象,现在也就习惯了。   这就是双重意识,又叫神心,是两人融合的境界,精神力两倍,一种极其特殊的灵之生,貌似只有战天域双子家族才有。   “是凌战。”南宫渺炎两人道。   数百米之外,一个身穿金色铠甲的少年,巍然屹立在巨木的树杈上,阳光折射,渲染起一片金色的火焰,一根鎏金打造的长斧执在右手,各种元素石、温玉、宝石镶嵌在其中,棕红的长发随风飘舞,犹如一代战神,威风凛凛。   战龙域,凌家六少,凌战。   在南宫渺炎的记忆中,凌战乃是凌家一代天才,一手碎天斧法无人能挡,小小年纪就达到了淬体九重,力极三千斤,从小和南宫渺炎、苏墨、纪黎烟三人是最好的朋友,号称战龙四少。   南宫渺炎心底泛起一丝亲切感,一滴泪滚落,恍然大惊,扭头一看,南宫渺炎同样流下了一滴泪。   南宫渺炎十分纳闷,自己和凌战又不熟,怎么会有一种故人相逢的亲切感?   故人……南宫渺炎心底一阵低落,都不知道残叶他们怎么样了,会不会也穿越过来了……   凌战目光冰冷,金色盔甲下的肌肉纹起,犹如待时的猎豹,扫射着树下的众人。   胸口幽蓝色的战龙域楷宪花,花语为幽浅的死亡,代表着一个势力,   宋氏!   战龙域人类势力有南宫、苏、纪、凌、宋五家,宋氏最为阴险诡诈,一向不为众势力所喜,但不知何因底蕴无比深厚,怎么都打不垮,这次南宫渺炎的血灯忽灭,少时复燃,南宫羽和凌常、苏起、纪守流、宋辉下令大力寻找,不过,宋氏的目的,是灭杀。   但是所有人还是低估了宋氏的胆量,它不仅要灭杀南宫渺炎,还有各位在外搜寻的天之骄子!   凌战,自然在内。   凌战现在面对的老对手,就是宋氏宋清风了。   宋清风有着宋氏普遍的苍白阴冷,修长的身形并不消瘦,但是总给人一种嶙峋的感觉,身着长衫,衫内穿着妖蝉羽衣,身上还缠着一条绷带一样的东西,十分的长,上面还有绣花,血渍斑斑,看起来十分恶心,这是宋清风的成名武器,钰僵索。   ”凌老弟,真是好久不见,想死老哥了。“宋清风哈哈大笑,声音尖而又细,听起来就像鬼号。   ”是啊,那你怎么不去死呢?“凌战冷冷的说道。   宋清风脸色一僵,瞬间阴沉下来,周围的空气顿时温度骤降,   ”真是的,“宋清风的声音像是惋惜,“本来好好的孩子,非要学南宫家那个死人说话,真是......”   “找死!”宋清风陡然暴怒,衣衫飘舞,手中的布带蛇一样爆射而出,阴冷的灵力扑面而来,不带一丝生气。   凌战身上金光大绽,手中的长斧上金焰升腾,脚下一顿,巨大的力道闷击在粗壮的枝桠上,木屑四飞,一斧劈下。   斧芒与绷带轰击在一起,火花四溅,犹如一头蛇与金刚的战争,气浪飞溅。   凌战冷哼一声,鎏金斧随着身势甩劈而下,斧芒伴着锐利的金光切割而下,三千巨力爆发,钰僵索一震,缩回宋清风手中,震得宋清风手上一片血肉模糊。   凌战借势倒飞,点在另一棵巨木上,倒杀而去,金色斧芒四散。   “斧碎天,杀!”     初三:鹿畅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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