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有云课堂小编为大家带来 敬畏历史作文素材一:2016年江苏盐城中考满分作文:有那样一抹色彩
有那样一抹色彩 人生如画,一次次的人生体验是绘画的颜料,只有不断的体验,人生这幅画才会多姿多彩。那一条陡峭蜿蜒的碎石路就是我人生画圈中一抹浓重的色。 小时候,爸爸喜欢带我去爬山,不仅仅是为了锻炼身体,更为了增强我的意志。每当走到分岔口时,爸爸总要和我比赛,选择自己喜欢的哪条路,向山的顶端进发。 身为“懒人”的我当然选择了那条干净整洁的碎石子路,爸爸则不同,他的选择每次都会让我疑惑不解,为什么他总是选择碎石子路呢?每当我欢呼这胜利,骄傲的告诉爸爸:“这次你又输啦”的时候,爸爸从不叹惋自己的失败,甚至不赞扬我的胜利。他只会把手放在我的头上轻轻拍两下说道:“可是我的到的,比你多的多哦。”父亲浅浅一笑。 放假回家,我和爸爸再一次爬山,为了解开我心中的疑惑,我选择了和爸爸一起走碎石子路。 还没有到半山腰,我已步履蹒跚,上气不接下气了。蹲在地上要求爸爸停下来歇口气。可是爸爸并不理会我,只是一个劲的给我喊“加油”。我卯足了劲,继续前行。当我腿如灌铅,汗如雨珠的时候,眼前出现了美妙绝伦的景色:只见春山如笑,郁郁青青,严穆安详。那峻拔的峭壁犹如壮士的傲骨,那幽邃的山谷犹如仁者的虚怀。 眼前的一切犹如一副画卷,画圈里不仅形神兼备,意境幽邃。在万绿丛中一条青灰发黄的写意线条,显得优美醒目。 终于登上了山顶,俯瞰足下,白云弥漫,环观群峰,云雾缭绕,一个个山顶探出云雾处,似朵朵芙蓉出水。有没逶迤的山岭,蜿蜒盘旋,犹如一跳正在酣睡的巨龙。回望自己走过的碎石路,感叹它有如此的魅力。 这是一挑多么神奇的路啊,仿佛是一挑用智慧铺成的五彩路。走上去,辛苦,但同时也感悟美丽;令人生畏,人们却蜂拥而至。 我醒悟了,看着登山的人疲惫而又满足的神情,我在心里告诫自己:人生画圈不能缺少“磨砺”这一色彩,敢于攀登,勇于吃苦,才能成就自己壮阔的人生。站在山顶的一刹那。我的世界多了这一抹色彩。 有那样一抹色彩 那是从旭日上采下的红,没有人不爱你的色彩。 ——题记 追求着一个梦想,哪怕时间偷换,心中的蔷薇依旧盛放;崇拜着一种颜色,就算颠沛辗转,仍甘愿在那一片土地上静静凝望。 天地间有着一种力量,那是被敲入骨髓的,与生俱来的信仰。在尚未出世就已得到了确认,并扎根在心里最安全最柔软的地方,像是一片大海,深邃且苍茫。因为一种奇妙的关联,我们同样眷恋这一片殷实的土壤,同样偏爱着一种中国红的飞扬却不乖张。理由这样的简单却又斩钉截铁,却囊括了最神圣的尊严,和最原始的忠诚。 为了维护那一抹红,当灾难降临,我们要用血肉来撑起一片天地,义不容辞。 日历翻回那个看似平常的的下午,我所在的城市里,人们繁忙依旧,只有白云和蓝天在钢筋水泥的上空缠绵悱恻,那么的慵懒,卷起又舒展。谁也不曾想到,在本该春光明媚的五月竟爆发了最沉重的灾难。顷刻间,哭泣和喊叫成了天地间的主旋律。巨大的恐惧化作了挥之不去的阴霾和无法摆脱的噩梦。但值得欣慰的是,当祖国的心脏猛地抽紧,华夏儿女选择了坚强和微笑。一个个黑眼睛黄皮肤的人拥挤在******广场上,此时此刻,他们的身份地位均不重要,因为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华儿女。那一声声的“祖国加油,汶川加油”,是经历蹂躏而发出的最强音,恫吓着一切的恶魔,为遭受痛苦的人们保驾护航。也让我的灵魂受到最深刻的洗礼,顷刻间,泪流满面。这全世界六分之一的人凝聚在一起,眼睛里噙着泪水,心里如潮水般澎湃。所有的帮助和奉献都是那么的习以为常和理所应当,比如老人靠卖废品捐出的钱和青年人缓缓流出的鲜血。在夜晚亮起的白色蜡烛有着微弱而温暖的火焰,却寄托着一份份无比虔诚的许愿,流下的蜡泪也包含着挂念,重拾着生命的敬畏和尊严。 灰色的天空下,我看见救护车上的标志,母亲紧咬的嘴唇,孩子微扬的脸颊,很多很多东西都是鲜艳的红色。红的格外耀眼亮烈,就像废墟上新开的雏菊,和池塘里开得羞涩的菡萏。 为了追逐那一抹红,当梦想成真,我们要用最激动的泪水和最真挚的笑容来记录来见证,这装了满满一个夏天的光荣。 是谦逊如水,温柔如风的民族,执着的争取一种梦想中的肯定与交付,耗费了一个世纪的奔波,也义无反顾。是古色古香,源远流长的故土,谨慎的矜持的踏上一条现代之路,背负了一个世纪的风餐露宿,也不辞辛苦。那种自豪与骄傲,用何种的盛大与华丽也不能尽数表达,那种兴奋和快乐,用何种的奢侈与雄壮也不能修饰殆尽。即使岁月淘洗了一遍又一遍,经年之后走进国家体育场,耳边仍会听到那国歌清晰嘹亮的萦绕在北京城上方。这种经久不去的感觉是一种享受,不能写进史册里,只能记载在每个中国人的心里。那个夏天沿袭着北京惯有的炎热,却因盛事的到来而备受宠爱。升上天空的烟花绚烂多彩,轻吟浅唱的昆曲意味深长,明眸善睐的女孩巧笑嫣然,似蝶翩跹的舞者的裙摆上,有大朵的牡丹花,开得正好。这一刻,莫名的一种冲动让我泪流满面。 璀璨的夜空下,我看见雕刻祥云的火炬,礼仪小姐的旗袍,舞者手中的团扇,很多很多东西都是鲜艳的红色。红得格外欢快,就像女子脸上绽开的酒窝,和孩童纯真稚嫩的面庞。 那一抹中国红,难过时,有一种大爱无言的气魄,快乐时,有一种欢呼雀跃的童真,更多的时候,它选择静默,流淌在我们的血液里,悄无声息,不为人知,却慢慢凝聚成一种精神。 那一抹中国红,是田野里晚霞的颜色,是黎明时太阳的颜色,是华夏儿女鲜血的颜色,更是五星红旗的颜色。仅仅为了这最后一种象征,我就愿意倾尽我的生命,来维护这红色的鲜活。 有那样一抹色彩 春天,姹紫嫣红。夏季,百花怒放。秋天,金菊傲骨。冬季,银装素裹。四季在年华的舞台上一次次轮回,斑驳的色彩装点了多姿的生命。那绿色呢?那一抹动人的生命之色呢?是不是自卑地在历史长河中沉淀?不。绿意正在绚烂流年的背后汹涌澎湃! 春季踮着脚尖翩迁而至,而这座城市却还在凌寒之下沉睡。只有那一抹抹、一簇簇弱小却充满活力的绿色仍清醒着。她们是有灵性的,在城市荒凉一隅里埋藏了整个冬季,在寂寥索然的银白中聆听春的脚步。“春来了!”第一株离春最近的草儿欢呼着,欣喜着。岩石中,小溪旁,树梢上,钻出的是一抹抹的青葱,一抹抹的浓密。接着,才有了姹紫嫣红。 携着灼烈的阳光,夏季悄然来临。绿意盎然的她们安安静静地掩藏在绚丽多姿的百花背后。她们是不屑于与百花争宠的,这些骄傲的绿色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在炎热的烈日下,她们挺直了腰杆,仰起明媚的小脸儿。赤裸裸地向着太阳。她们亦是纯粹的,是热烈的,亦是隐忍的,始终小心翼翼地隐匿在百花背后,默默地展示着自己的生机与热情。 待那些斑驳如彩虹却也易逝的花儿褪去盛装,遗漏的只剩秋天,金菊与绿意。为了迎接这场秋收的盛大舞会,它们亦把自己沉淀了两季的绿裘换下,着上一袭华丽的金色晚礼服。在天然舞台柔和的追灯下,绮丽非凡。但她们也累了,面容愈加枯槁。 华宴盛装后,是漫长的冬季和瑟瑟的寒风。她们隐匿了,被深深地埋葬在皑皑白雪之下,恬静的睡容柔美异常。是谁说,她们年华老去,青春已逝?她们不曾凋零过,只是在柔白的雪被下孕育一冬的神奇与希望。 那一抹抹绿色,是长青的,永不消褪,冰心老人曾说“只有你普遍地装点了世界”。亦惟有绿意,欣欣然在似水流年中怒放。 有那样一抹色彩 日子一页一页的翻过,岁月冲刷带走所有经不起侵蚀的人事。于是剩下的,他们陪我过完了一个有一个浑浑噩噩的日夜,是他们见证了我的生命,也是他们给了我除默默无闻和苟且偷生之外的生活的色彩。 如果可以用色彩来形容他们,我想应该是这样的: 朴树。和很多人一样,我也是因为一曲《白桦林》走进朴树的世界的。这么多年了走走停停的直到我不在是孩子而他也不在是那个孤单的男孩。曾听人这样说过:朴树的声音就像北方恢弘的天空。北方的天空高远深邃,可一到九月,就开始呈现大片大片的惨白,白得让人心痛,让人不忍心再看。而朴树不是那样的。他应该让人想到婴儿蓝。是的,就是那种孩子眼中明亮的水水的白色瞳仁的色彩。淡淡的,让人仅仅是想去呵护而又无法靠近、不忍心触摸的颜色。就像孩子的忧伤一样,无端地心生爱怜却又手足无措。有一种返朴归真的感觉。 周杰伦。JAY的音乐把我们引领到另一个世界,有神秘古堡的气息也有年少微妙的感伤。附和着他的中国风,JAY永远是那个坐在哥特式教堂里默然地沉思的他,因为华丽教堂的古典、静谧,给他笼罩的是一层恰到好处的玄色光辉,无与伦比的光彩。高大的窗棂里斜斜地洒入一抹昏暗的光线,那是教堂跳跃的精灵。 王菲。有这样一种说法:恩雅如果是简简单单的纯色系,那么王菲就应该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有红色的热烈奔放,白色的简约纯净,蓝色的忧郁沉静和黑色的神秘莫测。听王菲的音乐,只想让人安静地坐下来去想起某些事情。某些过去了就不会再来的事情,某些正在进行却无能为力的事情,某些也许会发生也许从来都不会有的事情。那是和心底某些影子交谈着或者一起守护着的声音。像一阵风吹来,可能会有春风拂面的温暖可能是夏日的暑气逼人,也可能是秋日天空的恬淡和落叶飘零甚至夕阳的余晖,或者冬日不经意的一阵寒风凛冽。如果那是一阵独自旋转的风,隐约地给你某些错觉使你随她去飘飞,哪怕只是白驹过隙,如果是这样,那么她应该是透明的五彩缤纷。从无到有。从无到有再到无。或者从来都没有,也许刚开始就斑斓了。朋友说,那是光怪陆离。 安妮宝贝。安妮是苍白的女子,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她是阴霾下沉寂的植物,散发着浓郁的诡异芳香。只是那是株同天空一样苍白的植物。孤单的演绎着她的轮回。因为她我知道了天空的寂寞和同天空一样寂寞的仰望。她是黑夜中喧嚣人群里寂静的女子---洗得泛白的棉布裙、光脚穿细绳麻编凉鞋、干燥的皮肤、苍白的脸庞透露着不为人知的沉静。可以一直不说话,在自己的故事里长成一株诡异的植株。可以对你微笑,不带任何个人情感之外的目的,如果她愿意。内心里某些接近本性的东西在暗涌,苍白的一点一点流动。只要以相同的姿势阅读,我们就能彼此安慰。那些一直潜藏在心底的阴影像是突然找到了突破口,和纸上的文字一一吻合。那是另一个自己在无声地宣泄着,为寂寞的不知所措的灵魂宣泄。也只有在这一刻,可以把内心的苍白毫无保留地晾晒,可以无所顾虑,可以恬不知耻。真真切切地去感受他们,而不必心有余悸。像北方的天空一样,可以长时间地呈现出苍白的一面,任飞鸟孤单地掠过、鸣叫、远去。。。。。。那么我们也可以在无能为力的时候听任内心的孤立无助和近乎本性的苍白呐喊。 …… 如果说一切抽象的意象都有其具体的象征的话,那么无疑用色彩来描述他们在我心里留下的印记是再好不过了。许多年后的某一天,我会漫不经心地想起一些遥远的往事,想起年少的这一段迷茫的生活和陪我走完这一段的他们留给我的快乐色彩。
敬畏历史作文素材二:敬畏生命议论文(3篇)篇一:敬畏生命 这是一个个性张扬的伟大时代,每个人都会面临很多选择,每个人都有机会用自己的方式展现自己,甚至连死亡的方式都有很多选择。最近,总是能看到或听到有人离开我们的新闻或传闻,有的人被无良的飙车族毫无理由地夺去了生命,也有很多人选择用跳楼的方式为自己作人生最后一次选择。 我无法想象,人在空中作最后飞翔的那几秒钟,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激动、平静?酣畅、紧张,后悔或无悔?真的是无法想象,也不愿意想象。 今天我要说的是,敬畏生命。敬畏自己的生命,敬畏每一个人的生命,敬畏地球上每一个生命。 敬畏生命,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是上苍的恩赐。想想每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需要多大的运气和机遇,需要克服多少困难险阻?上苍创造生命又是何等的神奇?每一个生命尽管将面对悬殊的未来,但是生存的权利却是完全平等的。除了自然界的法则可以抹杀生命,我们又有什么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甚或伤害别人的生命? 敬畏生命,因为生命不全属于你自己。人类的历史是一条连绵不断的线,每一个人都是这条线上一个点。这个点却不是独独的,孤立的,但是连绵线上的一个点,是一个承接前后点的个体。上苍创造了这个点,就赋予了相应的使命;生生的切断这条线,就是违背自然,违背规律。 敬畏生命,就是要努力让生命在规律的春夏秋冬里呈现自己的色彩。在春天里播种,在夏天里欣赏繁花似景,在秋天里听梧桐叶落,在冬天里贯看白雪飞扬。人生短短几十年,二十岁之前懵懂无知,三十而立却困难重重,四十不惑而家庭负担沉重,五十总算轻松一些,却又要看日落西山,六十一到,告老还乡,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就是规律,每一个阶段都有自己的色彩。 敬畏生命,就是要始终保持平和的心态,享受平常的生活。 篇二:敬畏生命 朋友,我无法告诉你生命是什么,但我知道它绝对不仅仅是生物体具有活动的能力,不仅仅是蛋白质存在的一种形式,如果仅是这样的话,我们也就仅仅是一台消化面包的机器,每天机械地运动,没有一点儿生气,我无法生命是什么,但我深信它是伟大的,顽强的,脆弱的。它弥漫着奇幻的气息,令人无法捉摸。有人说,生命苦短,有人说,生命艰辛,你呢,朋友? 朋友,在你记忆的深处,是否能抽出这样的一幅画:残阳下,只见一个院子里,一个人左手缚鸡,右手拿刀,准备杀鸡,嚓嚓,一时间,血珠四溅,迸落到土地上,染红了泥土,在残阳下显得更加红润。鸡挣扎着,它站起来又倒下了,之后又站起来,扑腾着飞向天空,又落了下来。疼痛如针一般刺着它弱小的心,大约十五分钟后,它的心脏输出最后一滴血,它倒下了,不再站起来。十五分钟,一个多么大的数字。啊,生命,你是这么顽强!。 这里还有一个故事:一对美国母女,假期中母亲带女儿去滑雪,途中遇风雪,不辨方向迷了路。走进了一个白雪皑皑的大峡谷。气温越来越低,寒冷侵袭着她们。走了这么一大会儿,体力消耗很大,饥饿扰乱她们回去的信心。怎么办呢?直升机落了下来,找到了她们,但只救起了这个女儿,因为她母亲为了使她能够获救,咬破了自己的动脉血管,用自己的鲜血写出了一个鲜红的SOS。引导直升机来营救她的女儿。那鲜红的SOS在阳光照射下格外引人注目。啊,生命,你是这么伟大! 一个想远离死亡,一个却奔向死亡,这就是生命如此的幻妙。它这么顽强,这么伟大,难道不值得我们敬畏吗?我们难道不应该抛弃“种类、种族低下或者高尚”的荒谬的理论,任何一个生命,它的存在都是上帝的安排,我们不应因自己的强大主宰那么弱小生灵的命运,这对那些弱小的生灵是不公平的。生命是平等的,我们不能残害它们,受自身利益的驱使,否则我们用道德舆论去谴责它,因为它渺视生命,破坏生命的法规,生命是高尚的、神圣的、不可侵犯的。 啊!让我们敬畏生命吧! 篇三:敬畏生命 现在,我们每天眼里都要过很多很多文字,很多文字像过眼烟云一样,不再有任何记忆,但是有的文字却总会在心里缠绕。比如今天,又看到关于施韦泽的文章。不记得第一次是哪一年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描写他的文章,只记得放下那些文字的时候,很多的感受在心里涌动着,搅拌着,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被他感动了。 施韦泽是1952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与其它的获奖者相比,好像不为人之,但是他奇特的经历更鲜为人之。我至今没有想清楚,是什么让他在三十岁的那年,为了去非洲学医,更不知道这漫长的八年里,有没有对他的信念发生过怀疑。我只知道,有一天他下课回到家,随手翻阅一份传教士协会期刊,有一个标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刚果地方传教士之所需》,他从中得知非洲传教士站迫切需要精通医术的传教士。放下那本期刊,他作出了决定:要去非洲当一名医生,而那时他已经获得了哲学博士,神学博士学位,并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牧师生涯。整整八年,施韦泽从来没有动摇过,在他38岁那年,他获得了行医证和医学博士学位,在退出神职机构并辞去大学教职后,他和新婚妻子携带着药品和医疗设备,来到了非洲。 简陋的传教士站什么条件也没有,需要救治的人却挤满了小村庄,先是在空地里替人包扎伤口,后来用鸡棚里做临时诊所,条件艰苦,病人越来越多,有的病人从几百里外赶来,他的到来改变了当地人有病不能就医的状况,而有时他忙得连站都站不住,这一忙就忙了半年世纪。 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位医生从来没有停止过哲学思考,在他最疲倦的时候,脑海中突然闪现一个新词:敬畏生命。他意识到,这解决了一直折磨他的问题。他认为,过去的价值体系只关注与他人的关系是不完全的,所以会缺乏向善的原动力,只有立足于“敬畏生命”这一观点,我们才能与这个世界的其他生命建立一种灵性的,人性的关系。 对于韦施泽我始终怀着敬仰之情,是他敬畏生命的灵性感动着我们。如果说白求恩,德兰修女用自己的职业拯救生命,而韦施泽让自己学习能为生命服务的新职业,怀着一种敬畏生命的虔诚,用自己的一生解释了这一灵性关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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